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江广播电视台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广播电视台 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阳江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业务接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影视文化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计划并抓好落实,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三)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和播出工作,按照规定转播中央台和省台广播电视节目。
(四)负责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部门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财部、总编室、新闻中心、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事业技术部、新媒体发展中心、播控发射中心、广告中心、综艺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我台人员构成情况:2022年12月31日止,合计 304人,其中在职204人,退休人员89人,劳务公司派遣人员 19人,购买服务人员 14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63.70 万元,比上年增加547.70 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我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增入编40人,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3563.70 万元,比上年增加547.70 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我台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增入编40人,人员经费增加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3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 万元,比上年减少1 万元,下降4 %,主要原因是报废了3辆车,维修维护费用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 万元,比上年减少1 万元。)比上年减少1 万元,下降4 %,主要原因是报废了3辆车,维修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3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65.92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7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9.22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20460.87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14302.14 平方米,车辆17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4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4 万元,主要是激光打印机、复印机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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