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措施红利,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地见实效。
本次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可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进行补缴或申请延后还款。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期正常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后还款申请,在2023年1月6日前分期或一次性还清所欠本息。
截至8月31日,申请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企业涉及职工共781人(部分人在此期间离职封存),申请缓缴金额共59.72万元,审批通过率达100 %;暂不作逾期处理的缴存人公积金贷款有508笔,不作逾期处理的金额达57.6万元,缓解了企业和缴存人的困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部长 刘宇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对稽核部的“贷后管理业务系统”作出调整,由技术人员修改程序,让借款人延后还款数据,不转换为逾期数据、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发送到受托银行催收。
此外,今年6月8日起,我市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其中: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原来的600元提升至8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已实际支出的月租金,上不封顶;两人以上即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截至8月31日,我市已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职工共911名,提取金额达435.34万元;全市共新增受理申请公积金贷款2.16亿元,同比增长5.09%。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部部长 刘宇杰:将进一步优化缓缴材料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让申请缓缴的企业、申请延后还款的缴存人感受到政策的便民性,并及时调整业务系统,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利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相关事项,全力助企纾困、为民解忧。
文字:聂林晴
摄像:陈佳阳
通讯员: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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