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阳江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江广播电视台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广播电视台 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阳江广播电视台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业务接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新闻宣传、影视文化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计划并抓好落实,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三)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和播出工作,按照规定转播中央台和省台广播电视节目。

(四)负责广播电视覆盖网络的建设、维护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部门内设机构13 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财部、总编室、新闻中心、广播节目中心、电视节目中心、事业技术部、新媒体发展中心、播控发射中心、广告中心、经营管理与产业开发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我台人员构成情况: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合计 423 人,其中在职 312 人,退休人员 74 人,劳务公司派遣人员 20 人,购买服务人员 17 人。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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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3504.8 万元,比上年 减少 168.6万元, 下降 4.59 %,主要原因是 预算安排拨款增加 191.4 万元,但是收视费情况不太乐观,非税支出拨款减少 360 万元,事业收入安排与去年持平,因而总收入稍有降低 ;支出预算3504.8 万元,比上年 减少 168.6 万元, 下降 4.59 %,主要原因是 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了 255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稍有上升,项目支出安排与去年持平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20 万元,比上年 减少 40 万元, 下降 66.67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 2019 年定类为事业二类单位,预算安排中公用经费大幅减少,多靠自筹解决,故“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下降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增加 0 万元, 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 减少 40 万元, 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 2019 年定类为事业二类单位,预算安排中公用经费大幅减少,多靠自筹解决,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下降 ;公务接待费 20 万元,比上年 增加 0 万元, 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0 万元, 比上年 增加 0 万元, 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5584.84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21839.19 平方米,车辆 24 辆,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 1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0 万元,主要是 暂时不安排款购买设备 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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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款含电视栏目扩版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责任编辑:曾广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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